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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新华街棚户区改造B,C,D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枣庄房产网 2018-11-17 14:39
依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薛城区新华街棚户区改造B,C,D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枣庄市薛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二、招标代理人:山东祥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薛城区新华街棚户区改造B,C,D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四、项目概况:
新华街棚户区改造B、C区,位于薛城区黄河路南侧、匡泉路北侧,总建筑面积397034.87㎡,容积率:2.4;绿地率:31%;新华街棚户区改造D区,位于薛城区黄河路南侧、古路街西侧,总建筑面积211520.93㎡,容积率:2.461;绿地率:24.54%。
五、标准要求:
薛城区新华街棚户区改造B,C,D区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枣庄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三星级服务标准。
六、合同年限:36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物业管理服务能力的物业管理企业;
3、投标人(含外地)须提供物业企业所在地及薛城区物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诚信档案证明,同时,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入枣诚信档案证明;
4、拟派任的:a.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颁发的《山东省物业项目经理专业技能培训证书》b.拟派任的项目管理人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电工证等证书;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地址:薛城区茂源路655号。
2、时间:2018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7点)。
    按照要求时间携带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提供物业企业注册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诚信档案证明,外地物业企业需提供地市级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入枣诚信档案证明(开具日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同时提供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306327251

编辑者:zzfc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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