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两个多月来一直殚精竭虑的做双方的沟通调解工作的枣庄中院审判法官悬着的心终于松弛了下来。
据了解,该18名矿工原是台儿庄区某煤业公司职工,因所在矿区被高铁占压、煤井关停,而被分流到另一矿区工作。李某等人认为新工作地点离家太远,工资太低,拒绝上班。后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未领到补偿款。李某等18名矿工不服单位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后不服仲裁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给予每人40-60万元不等的经济补偿。仲裁机构和原审法院均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枣庄中院二审期间,李某等18名矿工情绪反应强烈,表示如诉求得不到支持将越级上访,调解工作一时难以开展下去。
合议庭法官经过充分讨论,向李某等人反复阐明法律相关规定,摆事实讲道理,建议比照该煤业公司其他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补偿标准,由该公司对李某等18名矿工进行补偿。经过反复调解,该煤业公司最终同意合议庭的补偿方案,给予本案职工经济补偿。职工拿到补偿款后申请撤诉,本次系列案件纠纷全部了结,未遗留任何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枣庄中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依照法律规定,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还妥善审结了辖区多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涉及职工200余人,全都服判息诉,未引发一起信访案件。
编辑者:zzf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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