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7时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勤四中队民警在科圣路与通盛路交叉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科圣路由南向北行驶,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例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神色慌乱,还故意将车窗车门全部上锁,无论民警怎么劝说,对方就是不肯下车。
“当时就感觉对方行为可疑,虽然排除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但是在我们检查其驾驶证时,发现了‘猫腻’。”执勤民警介绍说,驾驶人顾某看到民警检查其证件,脸色顿时发生了变化,民警抓住这一细节,对其驾驶证进行仔细审查。同时,通过公安内部系统对顾某所持有的“A2证”进行查询,结果显示,顾某本身所持有的是C1驾驶让,而这张“A2证”系他人所有。
随后,执勤民警将顾某移交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科进一步调查处理。“顾某在接受检查时所递交的‘A2证’系其朋友所有,该证件是真实的,只是证件上的照片被顾某换成了自己的。”交管科办案民警介绍说,顾某为了能驾驶货车,私自变造了驾驶证,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顾某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收缴其驾驶证、罚款4000元,记12分的处罚。
编辑者:zzf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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