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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时代来临 你该这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来源:枣庄房产网 2015-12-29 09:54
       28日下午,枣庄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新城会展中心召开,枣庄市国土局副局长张国柱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枣庄市不动产权统一登记能够办理的业务以及办理时限。

  张国柱说,目前,可办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实际工作中,为方便权利人,我们将最大限度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最大程度地缩短办理时限。

  对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枣庄市国土局调研员郑冲说,《物权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明确将有权查询的主体限定为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也做了严格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第二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第二十八条规定: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同时条例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者:zzf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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