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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限房“围栏之争”须有长效机制应对

来源:枣庄房产网 2017-09-10 13:34
       近日,北京西宸原著小区与玉璞家园发生隔离围栏纠纷,一方是均价10万元/每平米的商品房,另一方是均价2万元/每平米的政府双限保障性住房,两个小区 之间通过铁艺围栏分割。据了解,两限房业主在办理入住后,要求相关部门拆除两个小区之间的铁艺围栏,商品房业主不服拆除令,目前仍处于行政复议阶段。
       此次争端本质是双方的利益之争。一旦拆除围栏后,两限房小区将大幅升值,而商品房小区将贬值,商品房业主将受很大损失。而龙湖西宸原著是北京市实行双限房配套政策的第一个项目,北京此后又陆续批准了20多个配建小区,有几个小区已经开始陆续交付,此事件的走向将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值得社会探讨。
 
       早在2009年,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接受采访时抛出一个观点,经适房应该更小更不“舒服”,最好不设私人厕所,配建公共厕所就行。一时间引来无数网民的口诛笔伐。但到了2013年7月,人民网转载了《济南日报》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十分怀念茅于轼的无厕所论”,说的是广东河源市文昌经济适用房是河源市重点“民生工程”,政府规定这些经适房只面向河源市市直单位的住房困难职工,而且,这些经适房几乎都是3室1厅的大户型,但60平方米内的价格却比周边楼盘低接近一半。文章说,茅于轼当年被批毫无人性,如今看来,茅先生的观点是正确的,经适房越是“舒服”就越是容易被人“惦记”,完全丧失了“低端保障”的本意。这些年经适房越建越豪华,程序上的漏洞越来越多,容易出现寻租现象,真正需要被保障的市民能住进去的概率越来越小。
 
       配建“两限房”的初衷,本意是政府保障居住困难且收入困难户,不过保障“有房住”并不等于保障“有高级公寓”住,保障是满足基本福利,不是无限制提升品质,一则违背了初衷,二则容易产生“寻租”现象。采取配建保障房的方式初衷也许是好的,但实际上保障房的建设费用和公共设施的配套费用,全部摊到了开发商身上,并最终由商品房业主买单。
 
       围栏的建与拆并非没有政府指导文件可循。2015年北京市住建委就保障性住房管理发布过相关通知(即京建法[2015]8号),要求新建商品住房配建项目,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分区域实施物业管理的,要分区域建设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实施统一物业管理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增设围栏、绿植等方式,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分割。但事实上,在这之前很多配建项目已经开工,部分小区如西宸原著已经建成,无法调整小区建设方案。
 
       笔者认为,政府对围栏不能简单地“一拆了之”,这样会造成商品房和双限房业主的严重对立,引发双方严重冲突。政府之手在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时,应当达到双赢或多赢的效果,决不能造成“一方哭、一方笑”的局面。在现有形势下处理此事,较好的解决方式或许是老人老办法,政府责成开发商为两限房区域适当升级配套设施与公共服务,作为分区域物业管理来对待,一方面适度提升了两限房区域的生活品质,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商品房区域业主的合法权益,而相关费用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实现。
 
       对于长效机制的建立,一方面,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应该严格限定,不可过低更不可过高,而且基本保障费用应该由政府支出,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在土地拍卖和划定两限房配建时,提前按照分区域物业管理来实施。
 
       纵观国外住房市场,主要按照市场价格机制来调整有关各方的利益关系,政府之手如何在市场中起到更好的作用呢?这确实是一个需要长期探讨的问题。

编辑者:zzf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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